咨询热线

0388-671140294

网站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联系我们

0388-671140294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忠县建视大楼7688号
手机:14507318352
传真:+86-123-4567
邮箱:admin@300214.com
第四系列>>当前位置: 首页 > 景观展示 > 第四系列

“OB欧宝”5月起江门失业保险金 将提高至1080元/月

时间:2025-07-06    点击数:

本文摘要:5月1日起,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派发标准将由原本的904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

5月1日起,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派发标准将由原本的904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即日起,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业务需要再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全市39个公共低收入服务机构可必要为失业人员获取失业注册、打工注册、失业保险金申请人、每月失业保险待遇发给审查结帐、“一对一”低收入帮扶、发给重复使用失业保险金核定等“一站式”服务。据介绍,有六种情形将缴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倒数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发给申请或者解释打工等情况;新的低收入的(可申请人重复使用发给失业金);自荐服兵役的;居于境外的;按月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总计三次不拒绝接受当地政府登录部门或者机构讲解的必要工作或者获取的培训的。同时,已参与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相同工,并未核定视同缴付年限的,不应再行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视同缴付年限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本文关键词:OB欧宝

本文来源:OB欧宝-www.300214.com

网站首页 OB欧宝 资讯中心 OB欧宝 景观展示 园林规范 优秀案例 客户留言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电话:0388-671140294    传真:+86-123-4567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忠县建视大楼7688号
Copyright © 2009-2025 www.300214.com. OB欧宝科技 版权所有    ICP备38890097号-8